【上海市疫情期间工程索赔文件依据/建筑工程疫情索赔】

因疫情造成的工期延误,相关索赔怎么办?

因疫情造成的工期延误,承包人可依据不可抗力条款进行工期顺延及费用索赔,需按合同约定及时提交索赔意向通知和报告,并收集保存相关证据。 具体处理方式如下:明确疫情的法律性质为不可抗力根据我国《民法总则》《合同法》规定,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因施工人员返岗延迟等疫情相关原因将导致工期延误的,施工企业应按照合同约定提出工期顺延申请,取得建设/监理单位签证。 《 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 民事责任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综上所述,疫情导致的工程施工延误的工期可以索赔,费用索赔则需根据具体情况和合同约定进行分担。同时,索赔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程序,以确保索赔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疫情期间采用电话通知后续如何索赔?

疫情期间若电话通知未录音,可通过补发书面通知、收集关联证据、利用证人证言等方式证明通知内容,并确保索赔证据符合“三性”要求(客观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以支持索赔主张。

只有口头协议,在因疫情导致房屋装修延迟的情况下,若能提供其他证据佐证口头协议内容,一般可以主张权益,但直接索赔可能受限,需视具体情况而定。具体分析如下:口头协议的合法性: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56条及《合同法》第10条,民事法律行为可采取书面、口头或其他形式,口头协议是合同的重要表现形式之一。

停工期间管理人员工资由发包人承担。疫情相关费用(如检测)由发包人分担;现场外管理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加班费、方案编审等隐性费用由发包人分担。关键操作建议证据收集:保留政府文件、停工通知、费用发票、沟通记录等。程序合规:严格按合同约定时间与流程提交索赔报告。

施工单位机械、设备损坏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清理、恢复工作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停工期间必须支付的工人工资:由发包人承担。停工的费用损失: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合理分担。因此,在费用索赔方面,并非所有因疫情导致的费用都可以由一方完全承担,而是需要根据上述原则进行分担。

乙方注意了!要想主张疫情防控费用,需承担举证责任!

乙方若想主张疫情防控费用,确实需承担举证责任,需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费用与疫情的关联性及具体数额,否则可能面临法院不予支持或仅酌定确认金额的风险。

根据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的影响程度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当事人对于合同不能履行或者损失扩大有可归责事由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因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不能履行合同义务,当事人主张其尽到及时通知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举证责任。

当事人主张适用不可抗力部分或者全部免责的,应当就不可抗力直接导致民事义务部分或者全部不能履行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第二十七条 无权代理行为未被追认,相对人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赔偿损失的,由行为人就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承担举证责任。行为人不能证明的,人民法院依法支持相对人的相应诉讼请求;行为人能够证明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各自的过错认定行为人与相对人的责任。

叮咚干货丨疫情中的工期索赔与费用索赔,我们应如何应对

〖1〗、赶工要求:承包人需取得发包人同意赶工及支付费用的书面证据。发包人应主动配合复工,接受费用索赔以减少损失(如资金成本上升、材料风险等,发包人损失可能达承包人20倍)。费用计算:施工降效:发包人支付赶工费(非降效费),按实际工程量增加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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